主题:房价降多少是合理回归 理想目标下降四成
- 发表于2012-01-11
但恰恰就是在楼市一片“降”声中,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显然,农行报告的说法与调控的预期并不吻合。那么房价究竟下降多少才是“合理水平”?
- 发表于2012-01-11
房价的合理与否,从来都是和各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相对而言的。房价收入比也是国际通用的衡量标准。银行和联合国人居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之间为“合理”;一旦数值超过6,就属“房地产泡沫区”;而超过7时,更会被公认为“全球房价最难承受地区”。
- 发表于2012-01-11
有称:房价收入比从来不适用于中国的房市。此言大谬。早在1998年房改的“顶层设计”中,就对房价和“个人承受能力”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即: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如果一个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注:当时的供房主体),它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也就是说,1998年房改明确,城市居民只要拿出家庭4年的收入,就可以买得到一套60平米的住房。这也是最早的“中国特色的房价收入比”。
- 发表于2012-01-11
但是,在房价多年累积出的高房价的今天,不要说房价收入比4,就是要以房价收入比6的“合理水平”来作为调控的目标,显然也是不现实的。目前,中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平均在12-15左右(一些一线及重点城市甚至超过20)。
- 发表于2012-01-11
房价的合理回归,一方面是要激活被高房价所压抑的居民住房消费,解决市民的住房问题;另一方面,又要能保证“伤筋动骨”的房价大降,不会对房市及整个经济层面产生大的负面效应。
- 发表于2012-01-11
当然,房价下降四成仅是理想目标,这个目标是不是调控的目标,能否实现这个目标,则要考虑多重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便是调控的决心。
房价的合理与否,从来都是和各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相对而言的。1998年房改明确,城市居民只要拿出家庭4年的收入,就可以买得到一套60平米的住房。这也是最早的“中国特色的房价收入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