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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东方莫斯科问题我的一点看法

发表于2010-07-10
首先声明我不是东方莫斯科业主,就是听了很多关于这个小区的事,就简单发表一下自己看法,大家认为不对的地方可以批评我,我想简单说,国家是人民的,人民用你们做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而当时全哈市的人都知道当时房地产市场五证不全,捂盘和售VIP卡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怎么能说主管部门不知道,管不了。不知道的话,平时你们在做什么?管不了?那相当法规是用来干什么的,而且我们有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军队。如果不是在相当部门渎职的前提下能有今天的结果么?劳民伤才,而且严重损坏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我看东方莫斯科的消息,当然不但但是出事的东方莫斯科啊,哈市房地产出现这样混乱的局面,我就禁不住想问:“你们在执政的时候是带表人民还是代表资本家”,要不是惊动中央现在说不上有多糟,不过现在也挺糟。当因为你们的职政出现纰漏对百姓产生危害时,你们本应该挺起腰来负全全职责!这都不足以挽回你们的过错,因为即使你们的弥补也是用广大纳税人的钱,不是你家存折里的钱。你们有“执政为民的观念么?有以人为本的思想么?配做一名人民的公务员么?”东方莫斯科就应该不加价保质保时的完成!如果我们正的能意识到我们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我认为“政府应该对莫斯负全责,不要讲应不应该,因为我们是人民的政府,事由人民政府引起,就这么简单,而不是推脱甚至是讨价还价”
发表于2010-07-11
发表于2010-07-12
楼主说得太对了,哈尔滨市6月的房价达到7300元,而沈阳、长春只有4300元,哈尔滨房价的高企,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这也是土地财政造成的,作为地方政府,非常希望房价高企。而哈尔滨房地产市场的乱象,更是一些职能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结果。
发表于2010-07-15
楼主说得太对了,哈尔滨市6月的房价达到7300元,而沈阳、长春只有4300元,哈尔滨房价的高企,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这也是土地财政造成的,作为地方政府,非常希望房价高企。而哈尔滨房地产市场的乱象,更是一些职能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结果。
发表于2010-07-16

楼主说得太对了,哈尔滨市6月的房价达到7300元,而沈阳、长春只有4300元,哈尔滨房价的高企,政府...

 

发表于2010-10-29
引用:正义者9 在2010-7-10 21:49:55写道:原帖
首先声明我不是东方莫斯科业主,就是听了很多关于这个小区的事,就简单发表一下自己看法,大家认为不对的地方可以批评我,我想简单说,国家是人民的,人民用你们做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而当时全哈市的人都知道当时房地产市场五证不全,捂盘和售VIP卡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怎么能说主管部门不知道,管不了。不知道的话,平时你们在做什么?管不了?那相当法规是用来干什么的,而且我们有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军队。如果不是在相当部门渎职的前提下能有今天的结果么?劳民伤才,而且严重损坏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我看东方莫斯科的消息,当然不但但是出事的东方莫斯科啊,哈市房地产出现这样混乱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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