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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利清华颐园一楼开店的危害。

发表于2013-04-23
引用:左岸奶茶 在2013-04-23 08:55:10写道:原帖
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讲,民宅商用问题,目前还是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根源上妥善处理。

 目前国家并没有一个禁止性规定,但要以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为前提

发表于2013-04-23
scs808,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保利颐园一楼开店的危害。”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4-23

在居住小区内到处搞商业经营,流动人员无形增多

发表于2013-04-23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3-04-23 08:57:30写道:原帖
在居住小区内到处搞商业经营,流动人员无形增多

 不利于小区封闭式管理,给小区安全带来各种隐患

发表于2013-04-23

比如商用,开超市,用电量大,负荷大了以后,可能引起火灾。

发表于2013-04-23

有些业主买房是行为,希望在短期内赶紧赚回买房子的钱,所以就掠夺性地使用。

发表于2013-04-23
scs808,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保利颐园一楼开店的危害。”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4-23

说的都对

发表于2013-09-25

高层会好一点,低楼层就会很吵,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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