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实名火车票丢失后不能退票”被指系霸王条款
- 发表于2014-06-04
身在此地,忍为上策!
- 发表于2014-06-04
哎~没招!没整!没办法!
- 发表于2014-06-04
霸王硬上弓,受害者
- 发表于2014-06-04
这是坑爹的节奏啊!以后可得注意点。
- 发表于2014-06-04
什么时候能够真正的翻身做主人啊!
- 发表于2014-06-05
一个字忍!
- 发表于2014-06-06
都曝光了还不给退,作死的节奏啊
- 发表于2014-06-06
那以后存折丢了也不给取不了钱了呗
- 发表于2014-06-06
就应该有人治治这个铁老大
今早网上看到这样条新闻,在这里跟各位小八一下。虽然咱就是过个嘴瘾,途个痛快。
新华网沈阳6月3日电(记者 汪伟)近日,一位刘姓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铁路部门又出现霸王条款,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当记者向12306反映这一问题,并提出能否向铁路总公司提出合理建议时,工作人员再三强调这是规定,不能帮忙代转。这究竟是固执,还是长期老大地位养成的霸道?
这名消费者说,“我承认自己弄丢车票有责任,但实名存款能因为存折丢失就不返还存款吗?”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不禁要说.....霸王无处不在,我们又能耐他如何!虽然铁路总局已经改制成为铁路总公司,推出了一了一些符合市场需求的打折优惠等政策,但是铁老大的习气貌似依旧还在。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过如此吧~
过过嘴瘾,点到为止。祝各位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