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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价收入比连续第三年回落 3月暴涨论有待考证

发表于2013-03-26

机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2012年房价收入比连续第三年回落,调控效果进一步显现。”


据悉,关于房价是否合理,有许多不同角度的衡量标准,其中房价收入比是最重要的衡量指标。房价收入比指标主要用于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能够支撑的合理水平,直接反映出房价水平与广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

报告显示,从2002-2012年的情况来看,我国的房价收入比在6-8的区间波动,其中最低的2003年为6.6,最高的2009年为8.1,2011年回落至7.5,2012年又回落至7.3,调控效果持续显现。

除高收入阶层外,其他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近三年连续回落,虽然中等至低收入家庭房价收入比仍较高,但已经回落至2009年之前的水平。就全国而言,2012年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之间的房价收入比相差5倍,明显小于2009年至2011年。就同一收入阶层而言,房价收入比自2009年冲高后连续三年小幅回落,但中等至高收入家庭的房价收入比仍高于2008年的水平,而中低与低收入家庭的房价收入比已经基本回落至2009年之前的水平。

发表于20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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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3-26

我觉得房价肯定要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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