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合同约定陷阱,晚两个月竟然不算违约
- 发表于2015-08-16
打人的事儿都做了,还有什么事儿做不出来!
- 发表于2015-08-16
要算违约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开发商怎么可能放血
- 发表于2015-08-16
觉得现在开发商就拿贴砖这个事为借口推迟进户,这是故意的。
- 发表于2015-08-16
电梯间贴砖是理所应当,没有任何回旋余地的事儿,无耻之徒
- 发表于2015-08-16
- 发表于2015-08-16
现在的问题是贴砖是应该贴,可是违约金他们也应该掏,可两者开发商都不想拿。
- 发表于2015-08-16
身心俱疲,完全没有心情和精力去思考这些问题了,顺其自然吧!无语,就他妈不是网购,要不然必须退货!
就在大家争先恐后的维权,反应项目各种问题的时候,很多业主都注意了一个问题,就是合同关于进户日期的约定,真是机关算尽,早有预谋和安排。
好一个分期分批,不经意间就晚进户俩月,还说不是违约?开发商的良心何在?面对这些合同,我们业主就是一个任人宰割的羔羊,只能听之任之。对于业主的诉求,无动于衷,还要问帖子谁写的,我们真心是觉得伤不起了,是不是维权的都有生命危险啊?好好想想吧,以后你的房子还卖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