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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什么房产登记不能随意查?

发表于2013-02-25

那些被“房叔”、“房婶”事件的报道引导得义愤填膺的人们就不会用脑筋想想:在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允许无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情况下,是谁透露了“房叔”、“房婶”的房产信息?拥有大量房产的真的只有这几个人?选择性反腐公平吗?不要这样义愤填膺地充当权力斗争工具好不好?

发表于2013-02-25

一是,这些资料涉及到个人信息

二是,某些人,不想被查。。。你懂得

发表于2013-02-25

这个绝对是不可以的啊,不然大家不干别的了,都通过这个去找贪官了,谁还玩找你妹啊

发表于2013-02-25

这种做法将房屋人的住宅所在地暴露,为贿赂官员或暴力报复他人提供了便利。从反腐败的动机出发,结果反而便利了贿赂!

发表于2013-02-25

真应该全部公开

发表于2013-02-25

有利有弊啊,不过这种信息,还是不要随便查的好,不法分子也许会利用这个干点什么的

发表于2013-02-25

这种斗争反正伤不到我,我就适当性的看看热闹好了

发表于2013-02-27

真是各种房叔、房姐啊

发表于2013-03-05
引用:来一碗泡面 在2013-02-25 15:24:53写道:原帖
这种做法将房屋人的住宅所在地暴露,为贿赂官员或暴力报复他人提供了便利。从反腐败的动机出发,结果反而便利了贿赂!

 都是双刃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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