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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发表于2013-04-02

昨天,市政府网站发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贯彻落实“国五条”精神,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我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发表于2013-04-02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措施,加强监管,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落实工作。

发表于2013-04-02

昨天是愚人节,没敢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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