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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看看 明白 明白

发表于2014-02-15

《哈尔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提出了全新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和与之相配套的收费政策。

《办法》从定价结构和物业服务标准方面有了本质性的改变。《办法》第六条规定住宅物业服务内容分为基础物业服务、级差物业服务和特有物业服务三个部分,确定了新的物业服务标准,将此前的由5项服务内容,4个服务等级构成的“级差性”标准,改为“由基础物业服务、级差物业服务、特有物业服务”构成的“结构性”标准。也就是说由“必须有”的基础物业服务,加上“应该有”的级差物业服务以及“可以有”的特有物业服务定价标准进行收费。

其中,“基础物业服务”包括:“基础管理、屋面日常保养维护、二次加压供水、化粪池清淘、单元电子门维护”5项服务内容,定价成本为每月每平方米0.13元。“级差物业服务”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清冰雪、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维修养护、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等服务内容。“特有物业服务”包括:“电梯管理、车辆管理、装修管理、公共责任险”等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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