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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不再设定产权年限,不用担心70年后到期?

发表于2014-12-17
标签:房产 房地产税 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产税 产权年限 

12月3日,重磅消息爆出:

1.中央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所有房产不再设定40/50/70年大限,规定为永久性产权。

房产不再设定40/50/70年大限

据悉,因房产税存在较大争议,中央已确定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届时,包括重庆、上海在内的已试点房产税的城市,将全部按照新法实施。

另外,专家指出将探索(是探索啊亲!不是现在实施了哟!)完全的产权出让,如缩短出让年期、即不再规定70年或40、50年的产权,而是拥有永久性产权。

此重磅消息一出,顿时在网络上炸开了锅。其实呼吁取消房产产权年限的声音一直就没有断过。在2011年两会期间,曾经的中国首富、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就建议法律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的处置办法进行修订,建议取消70年产权年限。

宗庆后表示:现在有些地方政府规定70年产权满后无偿收回,我认为这不合理。百姓买房子已经付了高昂的土地出让费,平时又交房产税。另外老百姓也承受不起,对社会稳定也会带来影响。我建议取消这样的年限。

今天看到这个“所有房产不再设定40/50/70年大限,规定为永久性产权”的新闻,我简直心潮澎湃,不过随即有新闻出来辟谣。对于这种不知道是先吹吹风看感受的新闻,我表示大家还是先淡定点吧。

发表于2014-12-17

每年收个房款5%的税,只怕30年后楼倒了还在交税吧,土地还是祖国的!

发表于2014-12-17

短期内绝不不可能

发表于2014-12-17

根本不可能的事~~~~~~~

发表于2014-12-17

今早新闻说了,是传闻,一家之言

发表于2014-12-17

就算是真的,难道以为真能占到便宜,看看油价就知道

发表于2014-12-17

党不可能去喝风,总有进帐的地方

发表于2014-12-17

取消了年限也要收税啊

发表于2014-12-17

暂时应该不得实施这种方案的

发表于2014-12-17

没得嫩个简单,说取消年限就取消哟?够得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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