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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轿车撞死行人后逃逸 车主称父亲所为带其自首

发表于2013-08-05

8月3日19时40分许,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上,一辆轿车将一名男性汽车修理工撞倒后逃逸,肇事车辆牌照被撞掉并留在现场,被撞倒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4日上午,肇事车辆车主带着60多岁的父亲到交警部门自首,称当时驾车肇事的是其父亲。另据知情者介绍,4日下午,交警部门已在长江路附近一垃圾场找到肇事车辆。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你信吗?

发表于2013-08-05

牌照太松了… 你爹给你第二次生命。

 
发表于2013-08-05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发表于2013-08-05

六十多岁开车。放屁。这儿子真特么是白养

发表于2013-08-05

确定不是儿子所为父亲顶罪??

 

发表于2013-08-05
引用:开公司的风格在2013-08-05 10:43:14写道:
4楼

 六十多岁开车。放屁。这儿子真特么是白养 

 65以上不能开

发表于2013-08-05

是替罪吧,要是替罪这死男的该撕了!

发表于2013-08-05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3-08-05 10:45:42写道:
7楼

是替罪吧,要是替罪这死男的该撕了! 

 

家属扭送已经不算自首了,让你爸自己去。。 

发表于2013-08-05

这是要让老爸爸顶罪的节奏么?

发表于2013-08-05

这儿子真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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