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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姐”龚爱爱 2年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发表于2013-09-26

最近几天备受关注的陕西“房姐”龚爱爱案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啊!

“为何一人多户多身份” 。。。40多套房产的巨额资金来源是否合法,疑云重重啊。

她说是自己出租商铺,还有自己多年的继续,管家人朋友借了钱,自己也跟银行贷了款

但是只要是个人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

哪来那么多钱?   

这次开庭宣判龚爱爱的罪名是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难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能不发财吗

倒霉她遇到了习大大这批领导班子,在这种风口浪尖上,被人举报了吧,傻眼了吧,活该呀

 普通老百姓想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是多么的困难  这姐姐可好 屯了40多套房产?

她想怎样??  囤积居奇??  还是HUILU官员 ···

 只能说如今还是有钱人真有钱  没钱的人真没钱

龚爱爱的所有房产加到一起价值4亿人民币!  你惊呆了吗

我是惊呆了

龚爱爱量刑为2年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发表于2013-09-26

庭审中,检方称,龚爱爱曾将多套房产转至其不同身份之下。2009年,龚爱爱使用名为“龚仙霞”的居民身份证,办理了神木县神木镇东兴南路西亚华佳苑一套房产的初始登记;2011年,龚爱爱使用该身份证在神木县工商局注册为神木县艾丽莎购物有限公司和神木县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2012年,龚爱爱将其位于神木县神木镇滨河南路东侧的一处房产以房权证丢失的原因补办在“龚仙霞”名下。2012年12月,龚爱爱将其位于神木县滨河路南段东侧的一处房产的产权证办理在另一个“龚爱爱”身份证名下。

发表于2013-09-26

神木县公安局在侦查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中,通过走访银行、房地产公司、龚爱爱所在单位、亲属、生意合伙人了解到,龚爱爱于2005年至2012年期间在北京共购买商铺26套,写字楼7套,公寓1套,住宅7套,别墅1套,车位2个,总计面积10543.69平方米,合同总价3.95亿元。

发表于2013-09-26

哪来那么多钱肯定是行贿了

发表于2013-09-26

背后还有官员 我敢打包票

发表于2013-09-26

不是吧 就因为人际有钱也要给人际判刑

发表于2013-09-26

自己的钱愿意咋花咋花呗

发表于2013-09-26

这样以后有钱了  谁还敢买房了

发表于2013-09-26

楼上的你是听不懂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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