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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契税

发表于2016-03-2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委最新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本政策自2月22日执行(以合同鉴证日期为准;二手房以交件日期为准。)

发表于2016-03-29
我是小善善,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关于契税”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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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03-29

发表于2016-03-29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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