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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注意啦!有优先购买权的房子慎选

发表于2016-05-03
标签: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买卖合同 出租人 共有人 承租人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如果房屋交易没有经过优先购买权所有人的同意,房屋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在买二手房的时候,购房者不能忽略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哪些人有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在同等条件下,需要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共有人能优先购买房产。另外,房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合同还是过户,都必须有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是购买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相关法律规定:出售旧房时,原住户有优先权。

4、原产权单位有房屋优先购买权

二手房交易同样需要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合同才有效,买卖双方才能办理过户。

相关法律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实行标准价。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权;可以继承,可以在购房五年以后进入市场出卖或出租,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


发表于2016-05-03

没太看懂


发表于2016-05-03

所以买房还得买新房


发表于2016-05-03

还是新房比较方便吧 收拾起来也比较顺利

发表于2016-05-03
家有神龟,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注意啦!有优先购买权的房子慎选”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5-04

买房讲究实在是太多了。。。

发表于2016-05-04

我来支持一下

发表于2016-05-04

买新房就没有这么些麻烦了

发表于2016-05-04

情理之中,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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