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新婚姻法,看这个吃葡萄不吐葡萄皮的年代(转)

发表于2013-12-24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发表于2013-12-24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发表于2013-12-24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发表于2013-12-24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发表于2013-12-24

阅读完了吗?,好,不管你对新婚姻法的意见是什么,都暂且打住——这条新闻链接后有逾千条回复,绝对有你想表达/骂的话。

在陷入男女两性对立和战争前,我们有必要搞明白一件事:新婚姻法维护的到底是什么?男女两性对立的根源是什么? 做一个简单的问答卷,你只要简单的回答yes或no,思路会更明了。

发表于2013-12-24

1, 当前全世界小三和婚外恋发展最迅猛的是中国,你同意吗?

2, 不管多爱自己同甘共苦的老婆,不管有多深厚的感情,当妻子年近40后,男性都很难抵抗外界20岁年轻女性——这种欲望原罪的诱惑,你同意吗?

发表于2013-12-24

3, 为什么美国已婚男子不像中国男子那样近乎猖獗的找小三,是因为美国男子更有道德感?

4, 美国各州法律有所差别,但对已婚妇女的保护在原则上是一致的:大多数婚姻破裂时,住宅会归妻子,儿女抚养权母亲优先,男性还要付前妻赡养费,直到前妻再婚为止。这种婚姻法律能让大多数男的在出轨前考虑一下利益得失,这一点,你同意吗?

发表于2013-12-24

5, 如果你是一个男性,你有一个结婚十年以上的妻子,共同抚育有子女,现在你对她不再有激情,但是不可否认你对她有家人的感情,诚然你无法抵抗婚外恋的诱惑——人性的弱点和原罪,但出于感情和内疚,你会希望离婚后的妻儿流落街头、无立足之地吗?
如果你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的话,你会愿意在经济上弥补前妻、让前妻带着孩子能继续原有经济水平的生活吗?

发表于2013-12-24

6, 为什么美国男性愿意,或者更准确地说,,能够承担更有利于女性的婚姻法,而中国男性在利益上睚眦必究,是因为中国男性对配偶更冷血吗?

7, 如果美国一个男性购买一所住宅要消耗将近一生的工资,而且再无余钱享受,你觉得美国男性还愿意承担有利于女性的婚姻法吗?

发表于2013-12-24

8, 如果负担一所公寓只要你五六年的工资,你愿意把它让给婚内无过错的、跟你共度过十几、二十年的妻子和孩子吗?

9, 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一个年轻人要工作多少年不吃不喝才能负担起一间70平米的公寓?如果算上生活开销、银行利息、以及日益增长的CPI,一个白领多少年能还清一间公寓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