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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吉林省将为“男女混住”立规

发表于2006-01-10
在长春市异性合租现象并不鲜见,其中不乏还有未走出校门的大学生。

“别把这事想得太复杂了,其实没什么的,就是一种平常的生活。”在广告公司做文案工作的赵小姐对记者说。她与同事小梁合租两室一厅的住房已经快一年的时间了,在公司两人算是比较熟的朋友,回到寓所后,两人各自做自己的事,连聊天的时候也不是的多。

“回到家,我们其实就是房客和房客的关系,彼此也能帮帮忙,仅此而已,无非都想暂时找个住的地方。”在洗浴做部门经理的杨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虽说是个经理,但每月发的1000元工资也得计划着用,找个合租伙伴可以减轻一下经济压力。”

张同学7月份刚刚大学毕业,在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工作,他不想再过大学那种男生宿舍的生活:“异性两人动静交融,互为补充。”任同学也颇有同感地说:“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太孤独,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但她挑选合租伙伴的原则是不找同性,“因为女孩子之间容易斤斤计较,让人感觉太累,男孩有活力而女孩细致,既能减轻个人的经济压力,又比一个人独处有意思得多,感觉会更好。”

异性同室 弊端也不少

“和一个大男生住在一套房子里,有时看见他们只穿着一条短裤,觉得别扭,而且两个人共用一个卫生间、浴室、厨房也不是很方便。”曾经合租过住房的许小姐对记者说。一位外表十分文静的女同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出了自己的担心:“刚刚毕业走入社会,除了要找工作,还要找房子住,都说社会很乱,什么人都有,弄得我都不敢找房子,生怕碰见坏房东。”

吉林省拟出台相关法规

吉林省某律师事务所的陆姓律师告诉记者,对于男女混住问题,法律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婚男女同居也只是界定为非法同居。同时,非法同居并不等同于违法同居,所以对于男女混住目前也没有绝对的禁令。

从事社会学研究的李志博先生谈了自己对男女混住现象的看法:男女混住从一定意义上讲是社会的进步,它体现了人们心理上的健康,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一方面体现年轻人的正常心理,一方面也体现了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价值观念的提升。

对于江苏省叫停“男女无婚姻证明混住”禁令,人们观点褒贬不一,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室法规处的一位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到目前为止,吉林省对于男女无婚姻证明混住的现象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限制,目前他们也正在打算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来规范男女混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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