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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注进户时间

发表于2006-10-25
我刚刚给中盟去电:
叙述如下:我说我是枫桥国际的业主代表我想确认一下几件事:
1、房子是否能按合同上的日期按时入户
2、听说要参选楼盘评比,要推迟到11月7日才能交钥匙,消息是否属实。
3、如果推迟到11月7日,是否给予合同上体现的应有赔偿。
负责人回答如下:能按时办理入户手续,但不能给钥匙。
楼盘确实参选评比,推迟交钥匙时间为11月7日。不给予赔偿。

我说:我们业主(包括新闻夜航记者和律师)准备一起联访。明确一下什么是
进户(进户竟然不给钥匙)。还有关于--约7天,230户,14万元的违约金
事宜。

他(她)不肯给我老总电话,但明确表示会尽快上报,给我老总回复。
发表于2006-10-25
发表于200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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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10-26
请斑竹继续为大家申请,大家一定鼎立支持!
发表于2006-10-26
发表于2006-10-26
确实是7号交钥匙已经不可逆转了,开发商如果不赔偿,业主又有什么办法呢?大家一起讨论一下,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2006-10-26
我现在不知道咱们合同中签定的进户日期,但我想应该是一段时间,超过这个期限内才给补偿,大家的心情我理解,我也着急进户,但请大家还是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关键是进户日期),我现在外地,能想到的也就是这些了。如果31号大家集体去售楼中心或者中海大厦二楼(开发商办公地点)我一定参加!!但是咱们前提一定得弄清合同的每句话,法律不是凭感觉而是合同条款,切记!!!
发表于2006-10-27
顶了 ,一定支持.看看怎么行动,拿出意见来 一定支持.
发表于2006-10-27
合同上明确写着“10.31号之前交付使用”,我问过几个律师了,31号之前办进户,7号交钥匙,那不叫交付使用,所以他们肯定是违约了。合同上违约的规定是:按日给予买受人房款总价的万分之三赔偿,也就是说要给咱们七天的违约金!律师的建议说咱们先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就可以起诉他们,一定胜诉!
咱们现在站在主动的一面,不用怕他们,只要团结起来,肯定能达到目的的!31号大家一定要统一行动,共同维护咱们业主的权利!
发表于2006-10-27
另外还有包烧费的问题,是按整年收还是按月收,20日开栓已经快一个月了,按整年收比较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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