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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要愚弄业户、践踏法律。

发表于2006-09-24
新建住宅交付使用文件中明确规定须经验收合格,交到业户手里后才算交付,你一没通过验收,二没发布公告,怎么就开始偷偷地让业户进户。开发商敢于违反规定,并给部分进住的业户带来很多生活的不便和意想不到的麻烦。时间上你们不用打马虎眼,你也不用搞一刀切,我们就等你什么时候达到交付使用标准了,并且按照合同通过报纸形式公告后,才算真正的截止时间。所以说我们不怕你磨,只要你不愚弄业户、讲理我们什么事都好商量。合同是你们制定,本身就是不平等条约,你们还不想补偿,合同法是你制定的吗?即使你不履行合同、不赔偿,你想想你开发一个华远新家园,那么这1000多户人家,一传十,十传百,今后你怎么能消停呢?你得让业户心理平衡。除非你一锤子买卖,然后你就销声匿迹。
发表于2006-09-25
说得好,除非他以后不想再做房地产了,我就不信我们发的这些言论对他的销售没有影响,所有的政府的网站可以留言的地方,所有的网络上可以让大家查到的地方,所有的与房产有关的网站,我们都要留言,让老百姓去帮他宣传,反正他们也不要信誉了,我倒要看看,他们以后还要不要再卖房子,反正,他们打广告,我们也给他们打广告,我们又不用花钱,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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