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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城东新居“偷梁换柱”来卖房

发表于2006-05-18
城东新居“偷梁换柱”来卖房 

  1日,记者来到位于东北农业大学附近的城东新居楼盘,该小区一期已经入住,二期也开始预售。面对楼盘模型,售楼小姐向看房者介绍该楼盘的种种好处,以及哈尔滨规划前景,但就是不提产权的问题。当记者表示如果有《房屋销售许可证》(按照规定,只有5证中前4证办全后,才可以办《房屋销售(预售)许可证》),就考虑买时,售楼小姐才极不情愿地从一个文件夹里拿出一张《房屋销售许可证》的复印件,但许可证上小区名字却写着香木小区,性质则是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也就是改善内部职工居住的经济适用房。为什么是香木小区的证,却说是城东新居?售楼小姐表示,因为城东新居好听。但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房能对外卖并办理产权吗?售楼小姐表示,没问题。3日记者咨询了哈尔滨房产住宅局商品房处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审批手续,香木小区的房屋用途是改善职工住房,不准对外销售。而记者通过查阅相关法规,该性质的房屋,入住5年后,二次交易时才可以办产权。也就是说,如果走正常程序,现在购买城东新居的房主,只有在5年之后,才有可能办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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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卖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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