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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恳请全社会都来关注“玉翠秀府”小区,到期半年仍不能进户,时代集团欲何为?

发表于2008-07-06
 这是我给“市长信箱”发出的一封投诉信不知啥时候有结果
 
 市长先生您好:
我是一个退休老人,穷尽一生的积蓄,再加上孩子们的资助,2007年在进乡街130号(开发商--时代集团,法人代表--刘毅)买了一套房(13号楼)。买卖合同上写明:2007年12月31日前进户。现在是2008年6月11日,您看半年的时间过去了,至今尚未进户,还不知道啥时能进户。1000多户业主着急呀。至今:
一、小区内水电都是临时的,大院没有平整,下雨天人车难行:
二、许多项工程尚未完工,煤气管路没进户,电梯不能开动,等等,
三、开发商却通知1---6号楼6月份进户(7---13号楼连进户通知也没接到)。但是,接到进户通知的1--4号楼的业主发现,他们的楼门竟然锁着,楼门前堆着大土堆。原来是开发商因为资金不到位被建筑商给告了,建筑商不交钥匙。业主成了受害者。这样一来进户更是没年月了。
四。业主办理进户(只有5、6号楼的极少数业主去办进户)手续时,开发商本应在进户时向业主提供的“四书一表”:《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意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房地产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业主一样也拿不到。
五、买卖合同第9条规定: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按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可是,那些进户的业主问到违约金时,却得不到满意的回答。
六、进小区原本没有大门,自从通知进户以后,焊上了大铁门。那些高大魁梧的保安如狼似虎、横眉立目,对进出行人一率严格审查。凡不是他们规定的进户业主,一律不得进入。连记者也被挡在大门外。
市长先生,面对这样的违规开发商,您说我们小小业主有啥办法,进不了户干瞪眼。务请您在百忙中关注一下。
只有您能救我们于水火。我在这里代表1000多户业主谢谢您了。
                                                 此致
  敬礼
                           祝您一切顺利
                                                      一个古稀老人
                                   2008.6.11




 回复:    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2008年6月17日
转送至建委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
同时感谢你对网上信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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