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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哈尔滨加快解决房产证办理难题

发表于2014-06-05

2013-09-25 11:59:44
华夏经纬网

涉及历史遗留商品房开发、棚改回迁安置和单位自建项目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樊金钢)哈尔滨近日出台举措,加快解决历史遗留建设项目房屋权属登记问题,范围涉及商品房开发、棚改回迁安置和单位自建项目。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群众办理产权证难题。

据了解,哈尔滨坚持部门联动、集中办理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实行限期督办。对存在房屋权属登记问题的历史遗留项目,下发督办通知,对在1周限期内主动申报、主动解决问题的,予以从宽从轻处理。对不主动申报、不积极的,对建设单位的开发企业资质、建审手续、营业执照年检、缴纳税费和相关资产情况进行核查,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其中,对有在建项目的,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没有在建项目的,禁止参与新项目招拍挂;对拒绝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依法查封、拍卖或强制划拨建设单位相关资产或资金,冲抵欠款。对既无能力补交又没有相应可处置资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存在的,先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后依法追缴,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暂时挂账处理,先行解决购房群众产权证问题后依法处理。

据介绍,对2009年12月31日前购房群众已入住,由于未按规划审批建设、未完成竣工验收、欠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缺少购房等原因,造成购房群众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项目和单位自建项目,相关部门将通过会签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单位自建项目违规对外销售问题,将取消建设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哈尔滨将把房屋性质由保障性住房转为建设单位全产权自有房屋,为购房人办理产权证。

另悉,哈尔滨还将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全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未按规划审批建设、未按施工审查意见施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发生。依据《哈尔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办理房屋产权证节点拨付,确保商品房按时交付使用和购房人及时办理产权证。对不符合进户条件的项目严禁进户,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坚决予以纠正,防止出现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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