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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哈尔滨市房屋保修期内出问题可投诉

发表于2010-09-27
黑龙江新闻网讯 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19日正式启动。记者从哈市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获悉,新建住房都有保修期,保修期内的住房如出现质量问题,市民可向该站投诉。

哈市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工作人员介绍说,新建住房都有保修期,而且确定了住宅质量责任主体,即由建设方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和维修费用。保修期内住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房主可向物业公司投诉,也可向哈市建委建设工程质监总站投诉。

房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屋面防水工程,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等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保修期为两个供暖、供冷期;台阶、排水坡断裂,室内地面空鼓、起砂和开裂,门窗变形、透气,阳台、窗台漏水等工程保修期为两年。无论是已经入住的,还是即将入住的住户,只要发现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都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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