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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费托管 先服务后缴费

发表于2013-08-08

    在昨天的哈市物业管理配套政策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市人大、市政协、物业企业负责人以及市住房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及小区业委会代表共38人,就拟新修改和新制定的10项法规和政策各抒己见。 先服务 后缴费 物业怎么管? 居民怎么做? 座谈代表各抒己见

 

发表于2013-08-08

这事儿好啊

发表于2013-08-08

先服务后交费

发表于2013-08-08

万一人家不办事呢

发表于2013-08-15

这个可行吗?

发表于2013-08-15

物业能同意吗

发表于2013-08-22

这个我觉得达不到吧

发表于2013-08-2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3-08-15 10:31:31写道:
6楼

 物业能同意吗 

 物业不得听政府的啊

发表于2013-09-21

发表于2013-09-21

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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