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物业管理案例】电梯大修费的支用由谁决定?

发表于2013-09-04

[专案简介]某商品房小区物业公司建议对大楼电梯进行大修,约需费用2万元。业主委员会为此进行了讨论表决,业主委员会7名委员中,4名赞成,主任及另外2名委员等3人反对。该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费用过高,于是决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征求业主代表的意见。


[分析解答]根据《某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及其应用解释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构筑物建设,房屋改建、加层、大修,物业维修基金不足时再次筹集的标准,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的筹集方式、来源、标准,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撤销业主委员会不当决定等事项。

本案的2万元电梯大修费属于房屋大修范围,应作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因此,业主委员会不能对2万元电梯大修费的支用做出决定。对于业主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的行为,应予支持。

发表于2013-09-04

别人的经验,咱们学习一下

发表于2013-09-04

贵绳股份

发表于2013-09-04

恩恩好好学习一下!

发表于2013-09-04

跟着学习

发表于2013-09-04

进来学习的。楼主加油

发表于2013-09-05

学习

发表于2013-10-22

物业和业主一起承担吧

发表于2013-10-22

电梯会有一个使用期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