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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哈尔滨开征房屋租赁税打击炒房

发表于2010-06-07
新华社电 哈尔滨市日前出台政策,要求从6月份起正式实施个人出租房屋收入依法纳税管理办法,不管是自有房屋出租还是将承租房屋转租,都需依法缴纳房屋租赁税。
发表于2010-06-07
按照《哈尔滨市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收实施办法》要求,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应纳税额等于租金收入与综合征收率的乘积。其中,房屋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5%;住宅用房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及以上的,综合征收率为7%;非住宅用房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及以上的,综合征收率为12%。
发表于2010-06-07
针对拒不申报等情况,哈尔滨市将按照租赁房屋所在地段的房屋租赁市场参考租金最低价格,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的租赁房屋租金评估价格依法核定租金收入。同时,哈尔滨市公安部门将依法查处逃税、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发表于2010-06-07
业内人士表示,房屋租赁税的开征,将对投资多套房屋后转租还贷的炒房行为有一定遏制作用,但应谨防房主将租金再转嫁到租房者身上,变相加大租房者负担。
发表于2010-06-07
住建部央行银监会:二套房按家庭实有住房数认定
发表于2010-06-07

政策要点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三种认定渠道

1.房屋登记系统

2.银行贷款记录

3.贷款人尽责调查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地区商业银行可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发表于2010-06-07
 记者6月4日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发表于2010-06-07
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上述规定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近期决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又讯 广州市房管局此前表示,目前信息系统可查询广州范围内个人名下房产,以家庭为单位查询尚有困难,他们将抓紧研究解决办法。

发表于2010-06-07
政策解读

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认房又认贷”,被业内专家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严厉的调控措施,其影响可能是空前的。甚至有专家断言:房价下降再也没有悬疑了。

影响

“认房又认贷”空前严厉,房价下降无悬疑?

知名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这个标准应该是本轮调控政策中最为严厉的。“之前市场预期的要么是认房,要么是认贷,现在既认房又认贷,若严格执行影响非常大。”影响至少有三个方面:一是改善型住房基本被堵住了,标准没有区别拥有住房的类型,比如拥有房改房、人均面积很少的这部分改善型需求都会被堵住。二是外来人口购房难了。三是市场成交或将骤然萎缩。

有开发商对记者表示,调控政策一轮接着一轮,房价下降趋势已难以改变。东莞某开发商销售总监坦承:“不少开发商都做好了降价的准备。”

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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