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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鸿国际公寓涉嫌多处违规:欺诈销售 延期交房

发表于2013-03-26


       王女士提供的《协议书》和收据。

有很多人反映哈尔滨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华鸿国际公寓项目存在多处违规问题,如没有预售许可证违规售房、涉嫌欺诈销售、延期交房等。接受记者采访时,开发商“华鸿”承认存在一些问题,并承诺可以为购房者退房。

据哈尔滨市民王女士讲,在2011年1月23日,她听信了哈尔滨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宣传,以“内部团购业主”的身份交纳了20万诚信金。“开发商当时说我不需再交纳任何费用,等到2012年5月份开盘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再由我决定是交全款还是办理贷款。”王女士说,但开发商并未遵守承诺,在2011年4月末,又强制她交总房款60%的购房首付款,总计33.62万元。

王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开发商承诺,最晚2012年底就可入户。但直到现在,她还不能如期入住。同时,开发商还存在违规销售的问题。在王女士提供的《华鸿国际公寓内部预约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协议书》的落款日期是2011年4月29日。“这个时候,开发商还没有预售许可证。”王女士说。

无独有偶,今年1月份,七台河市的孙女士也向东北网反映了“华鸿”开发商的“劣迹”。孙女士说,开发商除了延期交房和无证销售外,还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所以她坚决要求退房款。孙女士解释说,她是2011年9月份交的房款,当时开发商承诺“商住两用,50年产权,不限购。”开发商是在2011年2月9日取得土地证的,那个时候就可以证明是商品房了,而她是外地人,是限购的。但开发商仍坚称不限购,并表示即使限购也能有办法运作符合规矩。

最终,在东北网的介入下,开发商退还了孙女士62.47万元的房款。孙女士认为,这么多钱不能让开发商无偿使用,还应退还她应得的4.8万元钱的利息。

在哈尔滨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的沙盘里,摆放着各种证件。记者注意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日期为2012年5月10日。

据该售楼处一位闫姓副总监表示,王女士买房的时候也不属于无证销售,以前也有《预售证》,只不过现在这个《预售证》是后换的。闫副总监承认存在延期交房的问题,并表示已将此事汇报到北京总公司,由总公司出台补偿用户的方法。

闫副总监称,公司不会强买强卖的,购房者可以退房,但需要走一些手续。到4月中旬左右,王女士就可以领到退房款。至于七台河市的孙女士要求退还房款利息一事,他们还需要调查研究。

华鸿的事情都上报了,不知道还有没有人敢买,这些事情对开发商来说可不是好事,不过华鸿做的也太不地道了,不光房子事多,去售楼处的的时候服务态度也很不好,看着高档,一点没有高品质的感觉

发表于2013-03-26

价格超高,没有,透支未来空间,使用年限短,而且都是商业用水、用电,严重不看好它!!!

发表于2013-03-26

真后悔当初不该买房,现在己经买了后悔晚矣!

发表于2013-03-26

这是公寓部分,不知道新建的国际中心怎么样

发表于2013-03-26

2、入户根本就不具备条件,看了我给他放的图片(11月20日照的)。他说看样子根本不可能具备交房条件。估计连消防验收都没办好。根本就是违法违纪。

各位业主朋友和邻居,对于金色莱茵这种骗子,咱们一定要坚决抵制,他们不把入户条件整好,咱们坚决要和他们理论到底!!!


发表于2013-03-26

07年交的款,2009年入住,就开始交物业费了,是2元多一平方,是哈市最贵的。关键是房产证等了三年才刚刚办下来的,他们的人很不负责,买时很好,办房证时难了!

发表于2013-03-27

我想知道华鸿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发表于2013-03-27

记者给曝光了才给赔偿,先前做什么去了,这样的楼盘赶住么,谁还能对以后的物业有所期待

发表于2013-03-27

这下去他家退房的人是不是有很多,好在还能拿到赔偿,王女士应该感到庆幸,现在的开发商都是骗死人不偿命

发表于2013-03-27

如果开发商有不合理的行为就要像这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去售楼处大吵大闹通常都不会管,还要注意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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