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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水电燃气初装费新规已执行 已交初装费不退还!

发表于2015-10-16

哈市物价部门表示,他们已收到省里的文件,从本月开始哈市正式执行燃气等初装费计入新建房屋开发建设总成本的新规。也就是说,市民在本月起购买的新房不用再缴纳这项费用了,以前的规定取消。

在新规执行前交钱签订购房合同的消费者,还需按原规 执行,即入户时还需缴纳煤气初装费,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不会退钱。在新规后购房的消费者,进户时开发商不应再收取这笔费用。

根据我省11部门联合出台的文件规定,今后房屋附属设施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安装工程费用不得收取。房屋附属设施包括:新建房屋的楼宇门、电梯、楼道照明。建设安装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及有线电视。

发表于2015-10-16
newhouse923041,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水电燃气初装费新规已执行 已交初装费不退还!”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10-16

这么好 棒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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