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被怎么处理呢?
- 发表于2013-10-14
反正我觉得这个土地使用年限规定不太合理
- 发表于2013-10-14
鱼肉百姓啊,以后不能在中国买房子,国外人家房子有永久所有权
这什么完应儿吧
- 发表于2013-10-14
70年代的老房子不合适啊
- 发表于2013-10-14
c条,明显就是私产变公产了
- 发表于2013-10-14
这些东西真的靠谱么?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嗯
- 发表于2013-10-14
这些都是国家额事了 谁说的算呢
- 发表于2013-10-15
啥叫无条件啊 不给补偿啊
- 发表于2013-10-15
真是不合适,租房子得了
a、国家有权无条件的收回该土地;
b、建筑主体经质控部门检验后不属危房;
c、项目的存在不影响城市规划,不影响市容,只要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继续使用。
PS:b、c条完全存在的情况下,以当时的地价购买使用年限,年限由政府规定,否则无条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