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

主题:问个实际的问题,关于房屋原值

发表于2013-03-14

从20%差价的个税想到的。为以后买房避税做准备,现在买房的时候就应该保留一切房屋购买成本的凭证。个税、营业税以后能算购房成本吗?
国家规定,二手房的契税是由买方缴纳,个税和营业税是卖方缴纳,但实际操作,中介费、各种税费都是买家交,那以后这一部分是否可计入房屋原值?如果可以计入原值,我们应该注意的是什么?
是不是应该把替卖家缴纳各种税费的补充协议拿到公证处公证?而这个公证国家会不会不承认?国家规定卖家应交的税费由买家承受了,这样做实际减少了国家的税收,买家承担交易税,房价按180万过户,如果买家不承担,那交易价格可能就是200万,也就是说,计税的基数减少了20万,这就是偷税,换句话说,国家不能纵容偷税行为。如此看来,政府不会认可买家替卖家交税产生的购房成本。

发表于2013-03-14

从某种程度上说,加上20%的个税,换房就是个赔啊,姑且不论这些年的收入赶不上货币的贬值,再加上这个20%,换一次房,那就是赤裸裸地被剥层皮啊。

发表于2013-03-14

有交易就要有税收,可是,家庭基本所需也要被扒皮,看来ZF已经不鼓励大家换房了,为什么就不能让住房真正地象商品一样流通起来呢?

发表于2013-03-14

看到商场里动不动就上千的衣服,菜市场4元一斤的小菜,我不得不说,生存还真不容易,现在,连居住成本也涨上去了,想住的更好的梦想成本也更高了。

发表于2013-03-14

因为国五条而转向新房的人,请慎重,我建议你们还是观望一下算了,估计这个政策会夭折的,就跟闯黄灯一样,悄没无息地消失。

发表于2013-03-14

现在城市中心区的居住容量基本饱和,北京三环以内不再新增住宅用地,新房都在郊区,近郊或远郊。象北京这样的城市,买个5环外的房子,每天上班来回3个小时,还不如在3环内买个二手房,至少能省一半的时间。

发表于2013-03-14

原来我们都是量力而行,想先买小点,或者远一点,再逐渐往市中心移,往大耗斯上靠,但是这个20%一出,恐怕自己攒的那点钱连交20%都不够,还谈何改善。

发表于2013-03-14

我本人认为,没有买房的朋友,或近期不打算换房的朋友。

发表于2013-03-14

你们还是观望比较好,等政策稳定了再说。

发表于2013-03-14

已经开始做贷款的,继续,抓紧时间,争取赶在新政策落地前过户。

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