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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教你识破购房陷阱十二:赠送面积——到底送了些什么

发表于2014-01-13

现在有很多楼盘,为了吸引眼球,也为了增加销售的亮点,大打赠送面积牌。购房者倒是趋之若鹜,尤其是刚需购房者对这种赠送面积的诱惑是很难拒绝的。他们认为赠送面积当然多多益善。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不能一竿子打死,也不能一边倒的就认为是占了大便宜。房地产销售本身就是一种不透明的行为,开发商掌握着主要信息,对购房者有一种不对称的优势,所以我们要从两方面来看这种赠送行为:

发表于2014-01-13

1、赠送面积是否合法计入产权部分。
房地产开发中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建筑面积=基地面积×容积率
建筑面积就是开发商的可销售面积,在基地面积固定的情况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成正比,即,容积率越高,开发商可销售面积越多,这也意味着利润越高。但是容积率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是规定了范围的,不得超过规定范围的上限。一般性有三种方式突破这个束缚,提升容积率:

发表于2014-01-13

1.1、通过当地政府的规划委员会或者城市建设委员会,补偿土地差价款,要求增加容积率。这是一种合规的手段,今后项目综合验收不会出问题,是政府承认的结果。
如果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是不会有问题的,房屋权属证是允许按时办理的。不过购房人一定要在当地的建设部门查阅“增容”公告,以确定开发商此行为的合法性。

发表于2014-01-13

1.2、私自增加容积率。这就是一件非常严重的建设违规事件,不过也要看地方的态度:有些地方会承认既成事实,处罚了事。有些地方严格执法,防止腐败,按规拆除。
购房者如果遇到前者,房屋权属证是允许按时办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抄告单》,以确定开发商行为的有效依据。但是购房者要是遇到后者,处理起来会非常麻烦,严重的情况下,违规建设面积要被拆除,开发商要被罚款,楼盘会被要求整改后继续建设。这样势必影响楼盘的建设进度。

发表于2014-01-13

1.2、私自增加容积率。这就是一件非常严重的建设违规事件,不过也要看地方的态度:有些地方会承认既成事实,处罚了事。有些地方严格执法,防止腐败,按规拆除。
购房者如果遇到前者,房屋权属证是允许按时办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抄告单》,以确定开发商行为的有效依据。但是购房者要是遇到后者,处理起来会非常麻烦,严重的情况下,违规建设面积要被拆除,开发商要被罚款,楼盘会被要求整改后继续建设。这样势必影响楼盘的建设进度。

发表于2014-01-13

1.3、利用当地《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不计入容积率面积的解释,打一些技术上的擦边球。这是该行业非常通行的做法,前两种突破方式风险过大,一不小心就会阴沟里翻船。
如果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是不会有问题的,是开发商灵活运用技术规定的结果。则赠送面积也是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部分。

发表于2014-01-13

开发商从利润的角度出发,基本上不会把计算容积率面积送给购房者,而是利用购房者对技术规定的不了解,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把不计算容积率面积赠送给购房者。对于这部分不计容面积,是无法写入产权的,只有使用权。这都很正常,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多几个平方的使用面积就够了,也不在乎是否写入产权。但是猫腻就藏在后面:

发表于2014-01-13

房子基本上是按套来卖的,开发商为了谋求更高的利润,将不写入产权部分的面积(即不计容面积)以高于成本价、低于计容部分销售单价,在房款总价中体现出来,但是引导购房者去计算使用面积的单价。

发表于2014-01-13

举个例子:
一套房110平米,其中写入产权部分为100平,不计容部分为10平,总价为100万元。则每平的单价为:100万元÷100平=1万一平,可销售员会引导你去计算:100万元÷110平=9090元一平。以9090元一平的使用面积单价让购房人去和周边楼盘的计容单价比较。
这样做一方面隐藏了不计容面积被高价卖出的事实,另一方面摊低了销售单价,在与周边楼盘的单价竞争上有了明显的优势。

发表于2014-01-13

2、赠送部分面积是否属于本应该赠送部分。
按照规定,有些不计容面积都是要送给购房者的,但是定价权在开发商手上,商品房价格的构成从来就是不透明了,所以很难讲清楚到底哪些地方是真的送,哪些是假的送。在这里笔者罗列一些赠送面积的标准,因为地方之间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有些许差异的,所以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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