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开发商教你识破购房陷阱十三:土地性质——必须重点搞清楚

发表于2014-01-13

上述案例中,酒店经营只是一个幌子,以此骗取村集体的合作才是实质。只要出少许的建设费用,就可以把酒店以客房承包权出售的方式变现,而且还不用支付土地款,酒店经营方何乐而不为?往严重里说,这就是一种商业诈骗,只是伪装得相当巧妙。

发表于2014-01-13

陷阱三:以住宅的价格销售承包权,同时按照酒店的建设标准降低成本。上述案例中,将客房承包权类比于住宅单价看,价格在6000元一平左右,类似于周边普通住宅的单价。

发表于2014-01-13

而建设的标准却没有按照住宅,水电都没有按照一表一户的标准进行建设安装。这就存在一个剪刀差,差值就是酒店经营方利益的最大化。笔者认为这类项目游离于房地产开发监管体系之外,成本难以预计,质量难以把控,给部分不良经营方钻营取巧的机会。应该要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发表于2014-01-13

陷阱四:以固定回报作为诱饵,快速回笼资金,一走了之。其实在这个案例中酒店经营只是一个幌子,让承包人相信项目是可以持续产生盈利并支付租金的。

发表于2014-01-13

只要项目一清盘,酒店经营方就没有动力好好经营酒店了,甚至一开始就没有好好经营的打算。再说此类项目多为异地销售,很难形成对酒店经营的监管性性力量,何况酒店长期经营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这会消耗利润。所以这类项目多半以酒店经营失败告终。

发表于2014-01-13

在这里笔者建议购房者在买房前务必搞清楚您所购买物业的土地性质是什么,这些内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里都有,如果有必要可以索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发表于2014-01-13

笔者建议是千万不要买商改住项目、小产权房和公寓式酒店,更千万别给开发企业给忽悠了,说什么现在商业项目或小产权房不限购、不限贷,那都是扯淡。小产权房银行根本不给贷款,因为是违法产品。如果商改住项目真的好,那为什么每年还出那么多纠纷呢?

发表于2014-01-14

开发商要是能自觉就好了

发表于2014-01-15

这个肯定得搞清楚

发表于20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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