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新婚姻法,看这个吃葡萄不吐葡萄皮的年代(转)

发表于2013-12-24

新婚姻法实际上是鼓励女方自己努力工作,让自己有与丈夫相当的经济实力,经济地位,不当家庭主妇。

这一点我是很纠结的。自己从大学毕业以后就一直努力工作,只在怀孕生孩子的时候休了三个月产假,其他时间一直在工作、工作,没有休息过一天。经济上是独立了,可孩子很可怜,一直被扔给老人,先是我爸妈,后来是他爸妈给带,惯得不成样子。孩子非常非常希望我多陪陪她,可是我不行,没有时间,即使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太多次了,晚上给她讲故事,没讲完我就累得睡着了,孩子生气的拍我脸,踢我。

发表于2013-12-24

家里完全是猪窝。我家不算有钱,但也不算穷人,可家里脏乱差,不成样子,和收入完全不对等。因为我们都工作,实在没有精力打扫、整理。小时工不能解决问题,收拾屋子也是需要主人指挥的,而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回家都很晚。我丈夫很好,能体谅我。不要求我在工作完了,精疲力尽之后再打扫房间,他自己也一样,没有多余的精力干这些事情。所以我们只能忍受猪窝。我原来非常惭愧,以为自己不是称职的妻子,可参观了几个朋友的家后,发现,如果夫妻双方都工作,家里很整洁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工作是个轻松的闲职。有钱的闲职,需要怎样的家庭背景才能得到,大家都清楚。

发表于2013-12-24

我应该算是新婚姻法鼓励的那种女性典范。婚前我们都没房,婚后一起工作努力,在同一个小区买了两个房,分别写我们俩的名字,一个我们自住,一个给公婆住,方便互相照顾(其实是他们照顾我们多些,孩子几乎都扔给他们带了),各方面都很公平,只是,两人全职,确实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如上所述,孩子成野孩(我还算好,有父母,有公婆代为照顾,那些父母公婆不在身边的夫妻,孩子就更可怜了),家里乱糟糟。

发表于2013-12-24

无数次的想过,一人在外打拼,一人打理家庭,是个更理想的模式,可我不想,也不能当家庭主妇。除了自己也有那么点对事业的追求,降低收入降低生活水准也是个大的担心(貌似我们现在生活水准也不怎么样),最主要的是,没有了独立的收入,自己会很恐慌,不能养活自己,似乎命运就会操纵在别人手里,我不能将自己的命运建立在他人的善良、称职、有责任感上,即使他是最亲密的人,即使他现在看上去又善良又称职又有责任感,未来会怎样,天知道!

发表于2013-12-24

很好嘛 当大众质问房价为什么这样高的时候 有专家说是丈母娘退高了房价 现在好了 房子的矛盾直接转化为男女矛盾 家庭内部矛盾 

还有上面说女人为了房子结婚的 请看清楚 现在的法律说 就算婚后买的 不管你结婚多少年 50岁离婚 照顾公婆是共有责任 抚养子女是共有责任 唯独财产 是谁的就是谁的 

发表于2013-12-24

的确是倡导大公无私的爱情 好吧 以后结婚的人 多看看 我生的是女儿 她一辈子独身也不反对她了 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并不难 也不会露宿街头 为了婚姻耽误自己的事业追求 还可能有极大的风险被抛弃 实属多事 楼上说全职只是日本产物 貌似欧洲美国的全职比例还是蛮多吧 你不是看美剧吗 绝望主妇 有几个有FULL TIME的工作呢?他们一般不请保姆 父母也不会帮忙带孩子的 所以必须有一个人在家!

发表于2013-12-24

楼主,新婚姻法保障的是房子,无论男女,你只要有房子,他都会保障你的利益

,你的问题,全都是建立在男方有房,女方什么都没有的前提下的。那么,结婚

后,男方家里出钱买房,没有我的名字,OK,我家里也给我钱买套,我的工资

就用供房,生活上我花他的用他的,美誉其名“老公很有本事,可以养起来”

发表于2013-12-24

楼主,新婚姻法保障的是房子,无论男女,你只要有房子,他都会保障你的利益

,你的问题,全都是建立在男方有房,女方什么都没有的前提下的。那么,结婚

后,男方家里出钱买房,没有我的名字,OK,我家里也给我钱买套,我的工资

就用供房,生活上我花他的用他的,美誉其名“老公很有本事,可以养起来”

发表于2013-12-24

上面这些白痴。。反正我为我女儿留了房子了。。我一套,她将来一套。。自己买不起怪谁。。。

我也给女儿买了 但是 法律是面对大众的 现在一般是房子占财产比例最大 那么30年后 50年后 又是什么最大 最重要 什么都不归婚姻中付出多的那一方 这个法律 是恶法 因为不鼓励不支持本来就在为婚姻家庭---社会稳定的基石---默默付出而所获甚少的女性 大多的家庭还是男主外的 基石夫妻工作收入相差不大也是女人家务跟孩子方面花时间比较多 我有深刻体会 现在我下班以后只想快点回家带宝 同事聚会 相关人士请客 还有单位要求我的研修 都没有时间去做 做了也许就会晋升 也会为将来打基础 可是本来就繁重的工作 一下班真的很想见女儿 马上去亲亲她的脸 虽然有老人帮忙带还是很幸福的 可是做母亲的 一点不参与进去 实在跟愧疚 当父亲的似乎这样逼迫自己的比较少吧!更何况还有很多请保姆的 那母亲更加要上心 不敢做甩手掌柜了 

发表于2013-12-24

上面这些白痴。。反正我为我女儿留了房子了。。我一套,她将来一套。。自己买不起怪谁。。。

我也给女儿买了 但是 法律是面对大众的 现在一般是房子占财产比例最大 那么30年后 50年后 又是什么最大 最重要 什么都不归婚姻中付出多的那一方 这个法律 是恶法 因为不鼓励不支持本来就在为婚姻家庭---社会稳定的基石---默默付出而所获甚少的女性 大多的家庭还是男主外的 基石夫妻工作收入相差不大也是女人家务跟孩子方面花时间比较多 我有深刻体会 现在我下班以后只想快点回家带宝 同事聚会 相关人士请客 还有单位要求我的研修 都没有时间去做 做了也许就会晋升 也会为将来打基础 可是本来就繁重的工作 一下班真的很想见女儿 马上去亲亲她的脸 虽然有老人帮忙带还是很幸福的 可是做母亲的 一点不参与进去 实在跟愧疚 当父亲的似乎这样逼迫自己的比较少吧!更何况还有很多请保姆的 那母亲更加要上心 不敢做甩手掌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