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新婚姻法,看这个吃葡萄不吐葡萄皮的年代(转)

发表于2013-12-24

还有以后凶杀,自杀,跳楼案件会越来越多,因为有钱的女人毕竟少数,那么花心的男人毕竟多数,随着感情的破裂,女人一无所有,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青春不在,为家庭付出一切,人老珠黄再遭遇背叛离婚,一无所有,想到老了就一条路,沦落街头,或者永无翻身之地样子,只能是同归于尽了,或者绝望结束生命了。现在之所以离婚这么多这样事件不多,那是因为离婚时候都可以分一部分足够她们下半辈子生活,或者不至于沦落街头,所以才忍受着痛苦放弃婚姻。新规出来,她们将是一无所有,这个时候只有一命相抵了。

发表于2013-12-24

真有意思,最高院的新婚姻法给中国的房地产买单。说什么都是假的,女同胞们以后真要结婚,先自己按揭一套房子吧,或者全家人攒够了钱买一处也行,但最起码那是自己的房子,省得哪天夫妻打架,或小三横行,或已生了娃,男的让你滚,你可真是悲催了。而且这种事是绝对会发生的,不要以为中国的男人多有责任感,遇到事你不信就试试。

发表于2013-12-24

千万别傻,要结婚没问题,房子在婚前以我的名义按揭,既然是我的房子,那我生的孩子就可以跟我姓啊,凭什么房子是女人买的,孩子是女人那么痛苦的生的,青春也没了,工作机会也因生孩子受到影响,养育孩子绝大多数是女人出的力更多,而最后结果,是房子是男的,孩子是跟男的姓,这个女人只有被扫地出门,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太可笑了吧,这种婚不如不结。

发表于2013-12-24

女同胞们,想要在这个操蛋的社会生活下去,我们一定要有男人的思维,不要只想着做什么良家妇女,相夫教子,这个社会不给女人机会,那我们就真的自理更生,努力拼搏,先不要急着结婚,先让自己在这个社会有立足之地,有经济基础,到时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就算不结婚,逍遥的剩女生活也远强于没有任何保障而可以被随时扫地出门的生活强,因为那时不是只有你,还有孩子,当母亲的绝大多数没有愿意跟自己的孩子分开的,到时没有人会可怜你的,那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境况只有自己体会了,自己对自己好点吧。

发表于2013-12-24

还有,如果你真的爱这个男的到了骨头里,买不了房而非要结婚不可,没关系,要不是双方出资,但是千万不要买车,出钱装修,出钱买家电,那可是消耗品,咱只出自己占的买房那一份,既然出相同的钱买房子,孩子是母亲生的,自然也可以跟母亲姓啊,对吧?
请女同胞们仔细想想,千万别把自己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说到底这还是一个男权社会,只能自己想着法保护自己了,对于执迷不悟者,随她。

发表于2013-12-24

回复都扯得太远了。实际的情况是,作为一名女性,我觉得这是把之前的无房男找不到老婆的压力 分解到男女双方的肩膀上,适婚女性不能再把有房没房作为择偶标准了,就是别想再挑挑捡捡了,挑拣了也没用,自己没房到头来都等于零蛋。这一点对广大男性来说是个福音,当然对于那些准备找个所谓的凤凰男的所谓的城市女来说也适用。那是不是就说 大家以后都靠真爱来寻找婚姻对象呢?

发表于2013-12-24

至于楼上说父母赠与不为共有财产。那条有人觉得不合适的,我再给大家举个例子,让大家看看到底合适不合适。
有一天武大郎看上了潘家的妹子金莲,两人相爱就结婚了,婚后由于大郎只是一沿街小贩,虽然卖的的是驰名产品武大郎烧饼,但是面对城管三番五次的袭扰,微博的收入只能对日益高涨的阳谷县房价表示无奈。

发表于2013-12-24

一日大郎回老家省亲,说出了心中苦恼,觉得自己对不起娇妻,不是一个好丈夫。大郎的父亲武太郎听了儿子的心中苦恼,于是找来十里八乡的亲戚借来白银100万两终于给儿子和儿媳在阳谷县王婆大街买了一套100平的盒子房,并登记在儿子武大郎名下。

发表于2013-12-24

一日大郎回老家省亲,说出了心中苦恼,觉得自己对不起娇妻,不是一个好丈夫。大郎的父亲武太郎听了儿子的心中苦恼,于是找来十里八乡的亲戚借来白银100万两终于给儿子和儿媳在阳谷县王婆大街买了一套100平的盒子房,并登记在儿子武大郎名下。

发表于2013-12-24

住到王婆大街两口子很高兴,大郎天天卖烧饼养家,为人谦逊疼爱妻子,是大家公认的好丈夫。由于丈夫勤快,潘金莲在家闲来无聊,便时常到隔壁家富二代西门庆家中串门。一来二去,潘金莲本就是一淫荡角色,又爱慕虚荣,对西门庆投怀送抱,只是可怜大郎在外拼搏、回家伺候,去一直不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