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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教你识破购房陷阱

发表于2014-01-07

1、商业房是不能落户的。
2、商业房的用水用电价格比住宅高出许多。
3、商业房改变用途做住宅用,是不允许使用管道燃气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商业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无法自动续期,如有公益需求国家可收回使用权。而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

发表于2014-01-07

又比如在集体用地上盖物业,然后以酒店式公寓或小产权房的名头出售,问题更大:
1、按照《土地法》规定,集体用地是不允许分割产权的,所以不能产权到户,只能以租赁若干年的形式进行交易。如此一来,购房者将丧失或部分丧失对所购物业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发表于2014-01-07

2、集体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在市场上交易,只能在集体内部流转。几年前北京轰动一时的“画家村”事件就足以说明这其中的巨大风险。
事件回顾:当时十多名画家在北京某村以比较低廉的价格从村民手中购置了几块宅基地,作为自己创作和居住使用。几年后,所购宅基地周边地块被拆迁征用,拆迁户索赔颇丰,致使原宅基地所有人推翻与画家们的交易,后诉诸法院,画家们终以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在集体以外流转的判决败诉,原购置协议无效。

发表于2014-01-07

项目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这是一个公寓式酒店项目,酒店建设在三面环水的半岛上,风景绝佳。一共近100个客房,每个客房都对外销售,购买者不仅可以把客房租给酒店管理方, 每年收取房价8%的租金,而且每年房东还可以在这个客房里免费居住20天。

发表于2014-01-07

第一、二年,许先生夫妇还能正常拿到租金,可到了第三年,听说酒店经营惨淡,入不敷出,在众多承包人的追讨中,酒店经营方勉强支付了半年的租金,可到了第四年,该酒店已是人去楼空,室内物品被债主们折腾的一片狼藉。获知消息后,许先生夫妻俩立刻赶往酒店,方知酒店已经被停水停电,别说经营了,连正常使用都不行。

发表于2014-01-07

后来几十个客房承包人一合计,也不出租了,咱们就各住各的,想办法恢复供水供电才是当务之急。去供电公司一问才知道,原来酒店电表就一个,要做成一户一表不仅要花费几十万元的改造费,而且还先得把酒店所欠的电费以及违约金补齐后才能做。
祸不单行,此时,全体客房承包户被该酒店所在的村委会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非法承包合同,并收回集体用地的承包权。
这时,大家才知道原来该酒店式建在集体用地之上。真是悔不当初啊!

发表于2014-01-10

各种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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